智利的份额与权利:风险、违规分割地块与合法化

智利的份额与权利:风险、违规分割地块与合法化

简要回答:购买土地的“份额与权利”并不等于购买您所看到的那块地。在不动产登记局登记的是对整宗土地的一个抽象份额,没有自己的四至界限,也没有独立的税务编号。标有编号地块的图纸不会被登记,对任何人都没有约束力。当这种交易在同一宗 5,000 平方米的土地上重复二十次或三十次时,一个违规聚居区就此形成:房屋盖起来了,道路开出来了,却没有一张独立的产权证。《城市规划与建设总法》第 138 条对组织这种生意的人处以徒刑,而第 20,234 号法律是目前将既成事实合法化的唯一简化途径。

本文讨论一种非常具体、也非常智利式的情形:面积半公顷的农村土地被拆成若干份,以“份额与权利”的方式出售。这不是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而是一种商业模式,在各个大区以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并且结局总是一样:一家人在一块法律上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住了很多年。

5,000 平方米土地的生意是怎么做起来的

起点是一条关于面积的规则。第 3,516 号法令规定,位于城市界限以外的农村土地,分割后的地块面积不得小于 0.5 公顷,即 5,000 平方米。这就是乡村地块为什么恰好按这个面积出售的原因:它是一般规则允许创设的最小单位。例外情形确实存在,而且是穷尽列举的,但数量很少,并且每一种都需要事先获得批准。

想在同一宗土地上卖出二十个 250 平方米地块的卖家会撞上这堵墙。他无法办理分割,因为没有任何机关会批准一份地块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的图纸。于是他更换了工具:不卖地块,改卖份额。他向每位买家转让相当于该土地二十分之一的权利,另外附上一份由私人绘制、标有地块编号的图纸,有时还有一份使用分配协议,有时是一份在公证处签署的内部章程。

从外表看,一切都很正规。有公证书,有公证人,有不动产登记局的登记,有写着地块编号的牌子,往往还有一条用机械开出来的道路。买家走进一块用木桩围出的场地,付了钱,拿到盖了章的文件。没有人向他解释的是:公证书和图纸说的是两件不同的事,而其中只有一件被登记了。

您的公证书写了什么,又没有写什么

打开您的公证书,找到描述标的物的条款。上面写的大致是这样:登记于第某页第某号之不动产百分之五的权利。它可以表述为百分比、分数,或者折合的平方米面积。这三种写法都不会给您一块地。三者给您的是同一样东西:整宗土地的一个观念上的部分,均匀地分布在每一平方米上,而不集中于任何一处。

图纸则不同,它不会被登记。图纸只有经主管机关批准才产生效力:在城市界限以内是市政工程局,在界限以外则是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大区秘书处会同农牧局。卖家交给您的那份图纸两者都没有经过。它只在签字人之间起协议作用,仅此而已:它不约束后来买入的共有人,不约束查封某个份额的债权人,也不约束需要分割共有关系的法院。

买卖本身是有效的,这也是公证处不会阻止它的原因。《民法典》第 1812 条规定,一物为二人以上按份共有的,每一共有人均可出售其份额,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这条规则的本意是让共有人能够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而不是用来制造违规分割。但它同样管用,而这正是整个生意得以通行的缺口。

如果公证书还描述了自己的四至界限,仿佛您是那一小块土地的独占所有人,问题只会更糟:卖方登记的并不是某一小块土地,而是整宗土地的一个份额,登记官会因为这一矛盾而驳回登记

卖家不会提到的四条规则

这套操作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买家只知道一条规则,也就是第 1812 条,而那恰恰是对卖家有利的一条。下面是另外四条。

规则 内容
第 3,516 号法令第 1 条 位于城市界限以外的农村土地,只能分割为 0.5 公顷及以上 的地块。标注 250 或 500 平方米地块的图纸不会获批,因此卖家从来不会去申报。
《城市规划与建设总法》第 55 条 在城市界限以外,不得开辟街道、为形成聚居区而分割土地,也不得兴建建筑物。例外情形是穷尽列举的(农业经营、所有人及其工人的住房、社会住房),其余情形均需事先取得住房与城市发展大区秘书处及农牧局的赞成意见。
《城市规划与建设总法》第 136 条 在市政配套工程完成之前,不得转让、约定按地块分配、订立预约、预留地块,也不得设立以形成新聚居区为目的的共有关系。并且,未取得工程局出具的、证明土地已完成市政配套或已提供担保的证明,登记官不得办理任何部分产权转移的登记。
《城市规划与建设总法》第 138 条 对以转移产权为最终或直接目的而订立行为或合同的所有人、分割人或开发商,处以 3 年零 1 日至 10 年徒刑,其中明确包括 按地块分配以及设立共有关系 以形成新聚居区的行为。

第 138 条点名了“共有关系”,这改变了一切

值得在最后这一点上停一停,因为它改变了整场对话。卖家惯用的辩解是:法律并不禁止出售份额与权利。这是对的,第 1812 条确实允许。但法律用这些字眼所描述的另一件事是 设立以形成新聚居区为目的的共有关系,并对其规定了徒刑。

换句话说,把份额与权利的结构用在土地分割上,并不是谁发现的法律空白或灰色地带,而恰恰是立法者所规定的行为,连名称都一模一样。把一宗土地的份额卖给二十户人家去圈地的人,并不是在利用法律的沉默,而是在做规划法典某一条逐项描述过的事。

这一点有两个现实意义。第一,买家并不构成该罪,而是受害者:该条针对的是所有人、分割人或开发商。第二,买家的权利来源于这项操作,所以当他走到工程局或自来水公司时,大门会关上,却没有人把原因讲清楚。

签字之后才出现的那堵墙

问题不会在购买当天出现,而是在一两年后,当买家想对自己的地块做点什么的时候。下面是我们反复见到的顺序。

  • 没有独立的税务编号。国内税务局按整宗土地估价,只有一个编号。地税账单开在原所有人或共有体名下,共有人之间怎么分摊,是一项无人监管的私下安排。
  • 工程局不会核发建筑许可。申请许可必须证明对特定不动产享有所有权,而一个份额并不是。如果土地还位于城市界限以外,第 55 条的禁止规定还要再叠加一层。
  • 没有许可就没有竣工验收,而没有竣工验收,房屋在法律上并不存在。也无法适用 所谓“猴子法”的补办程序,因为那条路径的前提是土地本身允许建设。
  • 水电始终处于临时状态。正式接入需要凭产权和税务编号申请。最后搭起来的往往是以共有体名义申请的集体接入,或者从他人电表引出的线路,随之而来的就是邻里纠纷。
  • 无法办理抵押贷款,也拿不到住房补贴。没有银行会对一宗事实上被分割土地的份额设定抵押,也没有任何住房计划接受这种权属。
  • 转售几乎不可能。唯一可能的买家是另一位愿意全款接手同样问题的人,而他给出的价格会远低于有正式产权地块的市场价值。
  • 邻居可能在“您的”地块上盖房。登记簿上没有任何内容说明那一小块属于您。如果另一位共有人在那里施工,您对那一小块并没有物权请求权,因为您的权利及于整体。

通行问题还会叠加进来。这类分割地块中,很多是靠卖家在图纸上画出、却从未设立为地役权的一条通道来通行的,因此靠里侧的地块最终 没有通往公共道路的合法通道

第 1344 条:为什么您的地块可能变成别人的

这是在公证处的桌上几乎没有人会解释的风险。《民法典》第 1344 条规定,分割完成后,视为每一分得人自始独占其所分得之物,且对其余部分从未享有任何权利。分割不是向前分配,而是向后宣示:仿佛从第一天起,那块地就属于最终取得它的人。

第二款给出了结论:如果某一共有人处分了在分割中归属他人的物,则按出卖他人之物处理。用在份额与权利的分割上,含义是这样的:如果明天共有关系被分割,而您盖了房子的那一小块被判归另一位共有人,您就那一小块所作的购买就变成了出卖他人之物,对取得人不发生效力。

这不是教科书上的假设。对于一个二十人彼此素不相识的共有体来说,这是自然会发生的场景:只要其中一人去世、离婚、破产或被强制执行,非正式的平衡就会被打破。

分割是一颗定时炸弹,不是理论上的威胁

《民法典》第 1317 条规定,任何共有人都没有义务维持共有状态,并且随时可以请求分割。约定不请求分割的期限上限为五年,可以续订,除此之外该权利不因时效而消灭。任何一位共有人都可以启动它。查封其中一人份额的债权人同样可以,而这在实务中是最常见的入口。

真正的问题在这里显现。仲裁分割人无法通过把 250 平方米的地块分给每一位共有人来解决问题,因为第 3,516 号法令不允许创设那样的地块。剩下的只有两条路:由其中一位共有人取得整宗土地并按份额价值补偿其他人,或者整宗土地被拍卖,价款按登记的比例分配。

在这两种情形下,您所建的房屋都不会给您继续留下的权利,而只会形成对共有体的添附补偿请求权,在同一程序中审理,并且几乎从不按重置价值支付。因此,当客户告诉我们他已经安稳住了十五年,诚实的回答是:事实共有体的安稳,恰好持续到二十人中有一人出事为止。

您的情况与此类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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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办法的部分:第 20,234 号法律

以上是诊断。好消息是,国家意识到了问题的规模,并为这类聚居区设立了专门程序。这就是第 20,234 号法律,它规定了土地分割整治与合法化的简化程序,并先后经 2022 年 8 月的第 21,477 号法律和其后的第 21,585 号法律修改。

它不是随时可以申请、也不是任何分割地块都能适用的程序。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第 DDU 509 号通函规定了受理条件,在花第一笔钱之前值得先逐条比对。

条件 内容
聚居区的形成时间 该分割地块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事实形成,或者列入 2019 年棚户区普查名录。此后才拼凑起来的分割地块不在适用范围内。
实际居住情况 要求 超过 70% 的地块 有常住居民。只卖出去、却没有人居住的分割地块不符合条件。
住宅评估值 平均值不得超过 2,000 单位发展单位(UF),按部颁表格计算。已纳入安置计划的棚户区不适用这一要求。
位于农村地区 仅当该聚居区属于《城市规划与建设总法》第 55 条的例外情形之一,并取得农业大区秘书处和住房大区秘书处的事先赞成意见时才适用。这一条正是把大多数乡村休闲地块排除在外的过滤器。
期限 该简化程序 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此后回归一般规则,也就是正式分割程序。

当分割地块符合条件时,结果是具体的:可以取得市政配套工程的最终验收,而划作道路和绿地的面积转为公有。到那时才谈得上为每一块场地取得独立产权,也就是买家在第一天以为自己买到的东西。

决定成败的是农村地区这一条。如果您的地块位于城市界限以外,且该聚居区不符合第 55 条的某项例外,那么无论分割形成得多早,第 20,234 号法律都救不了它。这一点必须在委托测绘和制图之前弄清楚,而不是之后。

第 20,234 号法律不适用时的其他途径

按规定办理土地分割

如果该宗土地的面积足以形成 0.5 公顷的地块,那么路径就是正式分割:出具图纸、由授权第三方审核并取得农牧局证明。在委托任何测绘工作之前,可以先了解 分割农地的具体法定要件

如果受让人是一等亲属,还有第 19,807 号法律规定的例外,也就是 萨巴格法,它在严格条件下允许 500 至 1,000 平方米的地块。萨巴格法测试 两分钟就能告诉您是否符合。

分割并分配

如果共有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且该宗土地允许形成最低面积的地块,那么共有关系可以通过分割结束,每人分得自己的一份,既可以协商一致以公证书办理,也可以由仲裁分割人处理。这是干净的出路,但前提是地块的几何形状合法,而这恰恰是 250 平方米分割地块所缺少的。

针对卖家的诉讼

受骗的买家并非束手无策。根据交易当初的呈现方式,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错误或欺诈而请求合同无效,以及依第 138 条提出刑事告发。这些属于 民事诉讼,各有自己的时效期间,因此发现问题后应尽快审查,而不是拖上几年。

第 2,695 号法令的产权整治,需谨慎

小型不动产的产权整治向国有资产部申请,要求在法定期间内对不动产有实际占有,并符合评估值上限。它不是用来创设分割法规所不允许之地块的捷径,来自违规分割地块的申请经常被驳回。在为该程序花钱之前,值得先了解 法院在这一领域的裁判倾向,并对整宗土地做一次 产权调查

签字前应当核查什么

如果您还没有买,下面这份清单一个下午就能查完,可以避免全部问题。

  • 整宗土地的现行产权证明,而不是地块的。请您自己拿着页码和编号去登记局申请,看看它登记在多少人名下。
  • 抵押、负担与禁止处分证明,同样是整宗土地的。在先的抵押及于所有份额,包括您的那一份。
  • 税务编号。如果整片土地只有一个编号,那就不存在地块。如果对方出示每块场地各有一个编号,请索取批准分割的行政决定。
  • 市政府的事先信息证明。上面写明该土地位于城市界限以内还是以外,而这决定了适用哪一套规则。
  • 图纸,要有名称和编号。请询问是哪个机关批准的、依据哪一号决定。如果回答是某位测绘员画的,那份图纸创设不了任何地块。
  • 已登记的共有人有多少。每卖出一个份额,就多一个有权请求分割整宗土地的人。
  • “以后会合法化”的承诺。请要求写入书面,载明期限、解约事由和退款条款。如果卖家拒绝,答案已经有了。
  • 通行。请核实您使用的道路是否已在登记的公证书中设立为地役权,还是仅仅是图纸上画的一条通道。

如果您已经买了

顺序很重要,因为每一步都以上一步为前提。第一,弄清您的登记和该宗土地的登记究竟写了什么:有多少共有人、存在哪些负担、从何时起。第二,从形成时间、居住情况和所处位置三方面判断该聚居区是否符合第 20,234 号法律。第三,如果不符合,评估该宗土地是否允许正式分割或分割并分配。与此同时,审查针对卖家各项请求权的时效,它们从您知道问题之前就开始计算。

最不可取的是原地不动,指望情况自己稳定下来。事实共有体不会随时间自行理顺:它只会变得更大,加入继承人和债权人,而每一位新的共有人,都是又一把可能打开分割之门的钥匙。

关于份额与权利的常见问题

购买份额与权利是违法的吗?

购买一个份额完全合法,《民法典》第 1812 条明文允许。法律所处罚的是另一回事:在没有市政配套也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为形成新聚居区而设立共有关系,也就是《城市规划与建设总法》第 138 条规定的犯罪。买家并不构成该罪。问题不在于您的购买是否合法,而在于您买到的并不是一块场地。

他们说以后会合法化,是真的吗?

这取决于签字前就可以核实的事实。如果该分割地块是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形成的,第 20,234 号法律不适用。如果它位于城市界限以外且不符合第 55 条的例外,同样不适用。如果该宗土地无法形成 5,000 平方米的地块,正式分割也被排除。当这三扇门都关上时,合法化的承诺就没有依据,无论作出承诺的人多么出于善意。

卖家给我的图纸有用吗?

作为对方当初向您承诺内容的证据,它是有用的,在对卖家的诉讼中有价值。但它无法用来证明对该地块的所有权,无法用来申请许可,也无法用来办理任何登记,因为它从未经主管机关批准。请把它连同销售广告、付款凭证和与卖家的往来信息一并保存。

我可以把水电过户到自己名下吗?

正式接入需要向公用事业公司证明对特定不动产的所有权,视情况还需要工程局出具的可行性证明。一个份额达不到这个要求。通常搭建起来的是以共有体名义申请的集体接入,或者从第三人电表引出的线路:邻里关系好的时候能用,关系一破裂就断。

我盖了房子,会失去它吗?

不会一夜之间失去,但您的处境比看上去脆弱。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您是在其他人的容忍下占有。一旦进行分割而该地块被判归另一位共有人,您剩下的是在同一程序中主张的添附补偿请求权,而不是继续留在那里的权利。此外,未经许可建造本身也可能招致市政处罚,其 罚款金额按工程预算的比例确定

我能把钱要回来吗?

有可能,取决于交易当初是如何呈现的,以及有哪些内容留下了书面。途径包括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错误或欺诈请求无效,某些情形下还可以提出刑事告发。它们都有期限,也都取决于证据:公证书、图纸、广告、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材料越完整,处境越有利。

如果我想退出,我的份额值多少钱?

比有正式产权的场地低得多,而这个差价正是问题本身的代价。买份额的人清楚自己无法凭许可建造、无法抵押,并且暴露在分割风险之下,因此会把这些统统从价格里扣掉。找回这部分价值的办法不是去找一个出价更高的买家,而是把权属修好。

我们如何处理

我们的起点始终相同:对整宗土地而不是对某个地块做一次 产权调查。它会清楚呈现有多少共有人、整片土地上有哪些负担、共有关系从何时存在,以及是否曾经尝试过办理分割。有了这份材料,才能说清哪条路真正是通的。

之后的工作取决于诊断结果:符合条件时走第 20,234 号法律的合法化程序,面积允许时办理 土地分割,符合占有要件时办理 产权整治,存在欺诈时提起 针对卖家的民事诉讼。测绘和制图由我们自己的团队完成,不需要协调不同的机构。如果您首先需要的是一个量级概念,产权整治费用计算器 可以给出参考。

我们不做的,是在看到文件之前就承诺结果。请把公证书、该宗土地的现行产权证明以及对方给您的图纸发给我们,我们会告诉您有哪条路可走、需要多久,以及哪些环节取决于第三方。

告诉我们您的情况,我们会说明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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